2014年娄底市墙改专项扶持基金安排原则、条件及拟安排情况
作者: 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-10-23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一、娄底市墙改专项扶持基金安排原则及条件
1、在娄底市区范围内(娄星区、经开区、万宝新区)并经省认定合格的新墙材企业;
2、经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质量检验合格的新墙材企业;
3、持有娄底市环保部门证明未造成二次污染的新墙材企业;
4、所安排的企业必须上规模、上档次、有较好的发展前景;
5、本年度内新购置先进的新墙材制造设备的;
6、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;
7、原则上每个企业安排扶持资金不得连续超过二年(含二年);
8、所安排的厂家,必须经集体研究,并经财政、经信委等部门共同察看后再上市经信委网公示一周,且经公示后无异议。
二、2014年娄底市墙改专项扶持基金拟安排情况
按照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》、国家财政部、省财政厅文件等规定要求,今年我市墙改专项扶持基金共预算安排了58万元。根据我市新墙材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扶持基金的安排原则和条件,经调查研究,现将市墙改专项扶持基金拟做如下安排:①市高盛板业30万元;②娄星区万宝镇清江页岩多孔砖厂14万元;③娄星区小碧同安环保页岩砖厂7万元;④娄底市科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7万元。
娄底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
2014年10月22日